法律分析:在合同解除纠纷中,最有说服力的证据通常是与合同相关的文件、书面记录、邮件、短信等。如果存在口头约定,则可以有证人证言作为补充证据。同时,相关的财务记录、商业往来记录等也可以作为证据支持。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强调合同应当订立书面形式;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要求当事人在举证过程中应提供书面证据;
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据法》第十二条规定,书面证据的效力优先于口头证据;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规定,证人出庭作证是一种重要的证据形式。
综上所述,与合同相关的书面证据通常是解决合同解除纠纷最有说服力的证据之一,而证人证言等补充证据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支持合同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