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中药生产监督检查的工作总结
为加强对中药饮片生产的监督管理,确保药品生产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按照资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资阳市中药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资食药监安[20__]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及时制定了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至20__年_月_日完成了中药生产专项监督检查的全部工作。现将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认真组织
为认真落实市局(资食药监安[20__]2号)文件精神,切实开展好我县“中药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认真组织学习了市局文件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就我局如何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作了具体安排部署。会后,我局依据市局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我县《中药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乐食药监[20__]12号),并成立了局工作领导小组。
二、打防并举、效果明显
整个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从20__年_月开始至9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阶段(20__年_月底前)
主要工作是对本辖区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及品种进行基础性调查,掌握了相关信息,确定了重点检查企业、品种。
第二阶段:现场检查阶段(20__年_月至9月)
针对辖区内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和品种特点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现场检查方案,并组织实施现场检查。从本阶段起,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_日前上报累计《20__年资阳市中药生产监督检查季报表》及监督检查情况,同时上报电子版至市局安监科。进一步加强了对辖区内中药饮片生产企业药材购入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对生产企业药材购入渠道及相关资质证明、供应商审计、按照《中国药典》(20__年版)对购进药材的质量检验、质量档案等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
第三阶段:监督整改阶段(20__年_月至11月)
督促相关企业对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缺陷项目进行整改,并针对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监督企业整改到位,巩固检查成果,进一步防止了重大质量事故和质量风险的发生。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
经检查,我县辖区内仅砚山、绿禾两家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由于市场原因,公司一直未签到生产订单,今年尚处于停产状态;砚山目前生产状况较好,全年共生产普通饮片15个批次,建曲4个批次,整个生产过程均严格按照GMP规范要求进行,未发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三、再接再厉、加强监管
通过开展中药生产监督检查,进一步确保了中药生产质量安全。但我们一定要继续保持整治高压态势,加强中药生产质量监管,在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发扬成绩,再接再厉,扎实开展好中药生产监督检查专项整顿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二020_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