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讲述了工伤保险中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以及相关计算方法。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法律分析
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计算方法如下:
1.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10%)×赔偿年限。
2.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3. 被扶养人生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4. 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5. 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6. 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情况实际计算的部分如下:
1. 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2. 交通费=实际发生的费用。
3. 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4. 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5. 后续治疗费=医疗机构确定的后续治疗费用。
6. 伤残鉴定费=实际伤残鉴定费用。
法律法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结语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七级至十级伤残的职工可以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分别为13个月、11个月、9个月和7个月的本人工资。此外,用人单位还需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