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限行时间 2021年6月7日、8日,每日7时至18时。2021年6月20日、21日、22日,每日7时至18时。
二、限行区域 绕城高速东环段、太榆路(武宿高速口至晋中段)以西,绕城高速北环段以南,绕城高速西环段、青银高速(太原罗城至清徐段)以东,小牛线、榆古路以北(不含上述道路)范围。
三、限行措施 进入限行区域道路行驶的所有机动车实施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管理(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具体为:号牌尾号为单号的(1、3、5、7、9)单日通行;号牌尾号为双号的(2、4、6、8、0)双日通行。对进入限行区域道路行驶的载货汽车执行通行证管理和单双号限行规定。
四、以下机动车不受限行管理 公交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含旅游客车)、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校车以及通勤大中型载客车;执行任务的警用车、执法车、消防车、救护车、清障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及殡葬专用车辆、新能源号牌车辆。
五、相关要求和安排 1、实施交通限行管理期间,接送高考、中考考生的车辆需将考生准考证按A4纸规格复印,并粘贴于车辆前挡风玻璃右下角,准予通行。2、实施交通限行管理期间,市内公交车辆全部免费乘坐(不含太原至晋中城际公交线路)。3、本通告执行期间,滨河东路、滨河西路高峰期的调流措施暂缓执行,本市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对违反规定行驶的机动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第七十六条 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擅自占用、挖掘公路的;
(二)违反本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未经同意或者未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
(三)违反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从事危及公路安全的作业的;
(四)违反本法第四十八条规定,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路面的机具擅自在公路上行驶的;
(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
(六)违反本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六条规定,损坏、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或者损坏、挪动建筑控制区的标桩、界桩,可能危及公路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