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上班,是由国家法定节日规定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2022年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江门市(含各市、区)行政服务中心、镇(街)公共服务中心2022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
4月3日(星期日)至4月5日(星期二)放假调休,共3天,4月2日(星期六)上班。清明节放假期间,24小时自助服务区正常对外开放。
清明节是国家节假日,一般都会放假的。清明节是传统的重大春祭节日,扫墓祭祀、缅怀祖先,是中华民族自古以来的优良传统,不仅有利于弘扬孝道亲情、唤醒家族共同记忆,还可促进家族成员乃至民族的凝聚力和认同感。
清明节融汇自然节气与人文风俗为一体,是天时地利人和的合一,充分体现了中华民族先祖们追求“天、地、人”的和谐合一,讲究顺应天时地宜、遵循自然规律的思想。
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有元旦(放假1天)、春节(放假3天)、清明节(放假1天)、劳动节(放假1天)、端午节(放假1天)、中秋节(放假1天)、国庆节(放假3天)。
法律依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第二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