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45周岁;
3、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
4、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5、与境外单位没有正式聘用关系;
6、保证资助期内每年在依托单位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在9个月以上。
法律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第六条 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青年基金项目:
(一)具有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三)申请当年1月1日男性未满35周岁,女性未满40周岁。
从事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具备前款规定的条件、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经与依托单位协商,并取得该依托单位的同意可以申请。依托单位应当将其视为本单位科学技术人员实施有效管理。
第七条 下列科学技术人员不得申请青年基金项目:
(一)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青年基金项目的;
(二)作为负责人承担过青年基金项目的;
(三)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
前款第(三)项中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学位且符合第六条规定条件的,经过导师同意可以通过其受聘依托单位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