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办理户籍分户,申请人需满足两个条件:已成年且已婚,且有自己的合法固定住所。若申请人已结婚且没有住房,则需登记为一户。分户所需材料包括:房产证及复印件、所在村(居)委会、单位证明、户口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
法律分析
一、要办理户籍分户,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 申请人必须是成年人并且已经结婚;
2. 申请人必须有自己的合法固定住所。
如果申请者已经结婚但没有住房而是和父母住在一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还是要登记为一户。
二、分户所需材料:
符合以上条件的话就可以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办理分户;房产证及复印件;所在村(居)委会、单位证明;户口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父子分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子女已经成年:父母离婚时,子女已满18周岁。
2. 父母已经离婚:父母双方已离婚,并且子女没有随父或随母迁入另一方户籍地。
3. 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离婚后,子女由父或母抚养,并已形成稳定的抚养关系。
4. 父母已经分居:离婚后,父母与子女共同生活期间,已形成稳定的抚养关系。
5. 没有特殊限制:根据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可能存在其他需要满足的条件。
如果满足以上条件,父亲和儿子可以依法办理分户手续。在此过程中,父母应充分沟通,尊重子女的意愿,确保子女的权益得到保障。
结语
结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办理户籍分户需要满足两个条件:申请人必须是成年人并且已经结婚,申请人必须有自己的合法固定住所。如果申请者已经结婚但没有住房而是和父母住在一起,仍需登记为一户。分户所需材料包括:符合条件的话可以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办理分户,房产证及复印件,所在村(居)委会、单位证明,户口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姓名权和名称权 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二节 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 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二节 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 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