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公司或个人借款必须填写借款单,借款单所列相关内容必须填写清楚,项目要逐一填写完整,不得有空缺。 2、借款单位、借款事由必须具体详细。 3、“借款金额”大小写要填写一致。 4、“还款日期”、“批准还款日期”要填写到日。 1、凡因公借支票、实际支付金额不得超过借款单金额。 空白支票,必须在“收款人签字”栏中加注不确定收款单位名称标记。 支票存根收款单位名称填写与票据联的收款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