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过户手续:先办理房产证,满5年后可过户。过户流程:签订买卖合同,提供相关材料。购买拆迁安置房与普通商品房手续相同,但土地划拨的安置房不能买卖,需符合规定。
法律分析
拆迁安置房过户手续如下:
1、先给该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然后才可以进行过户,办理房产证的条件是房产住满5年。办理房产证后可以按照正常的流程进行过户。
流程如下:先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当地房地产交易核心可买到),在合同里面都写明你们双方的约定,比如怎么付款,分几次付款,是双方当事人一定都要到场。
2、申办材料:开发商名下的房产证原件。开发商的法人委托书。拆迁前个人房产证原件或房产证注销证明。被安置人身份证复印件。拆迁安置协议。房屋移转过户申请书。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测量分户平面图。如被拆迁人死亡,应提供死亡证明和代理人证明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购买拆迁安置房,其办理手续与普通商品房是一样的,但最重要的是拆迁安置房,很难有土地证,一般拆迁安置房是划拨土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划拨土地房屋是不能买卖的,但也可以向国家交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进行出售,但必须要符合当地拆迁安置房相关规定。
拓展延伸
拆迁安置房过户流程及注意事项
拆迁安置房过户是指将拆迁安置房产权从原业主转移到新业主的手续。一般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双方签订过户协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户口本等。然后,前往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填写过户申请表,并缴纳相关费用。接下来,进行房屋评估和产权交接手续。最后,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确保新业主合法享有产权。在过户过程中,需要注意核实房屋产权证明的真实性,防止欺诈行为。此外,还需留意过户费用和税费的支付情况,确保合理合法。拆迁安置房过户是一项重要的法律手续,应当仔细遵守相关规定,以确保过户顺利完成。
结语
拆迁安置房过户,流程包括签订协议、提供证明文件、办理手续、评估交接和登记等。过户时需注意核实产权证明真实性,防止欺诈行为。同时留意费用和税费支付情况,确保合理合法。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过户顺利完成。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