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有。全国水利2007清单规范[GB50501-2007]、全国水利2002年预算定额(含2005年修补)。
法律依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 第四条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以人为本,保障移民的合法权益,满足移民生存与发展的需求;
(二)顾全大局,服从国家整体安排,兼顾国家、集体、个人利益;
(三)节约利用土地,合理规划工程占地,控制移民规模;
(四)可持续发展,与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
(五)因地制宜,统筹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