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负债的特点:
一是必须在一年内或一个营业周期内履行偿还的义务;
二是要用公司的流动资产或新的流动负债清偿。在流动负债中,数额比较大,经常性发生的主要有:应付账款、应付利润和预提费用。
流动负债产生的原因有多种:
由借贷形成的流动负债,从银行和其他如金融机构借入的短期借款;由结算过程中产生的流动负债,如公司购入原材料,货已到而货款尚未支付的待结算应付款项;由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流动负债,有些费用按权责发生制原则需要预先提取,如预提费用、应交税金、应付工资等;由利润分配产生的流动负债,如应付投资者的利润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八条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