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户口迁移有两种办法:一是回到原籍,办理准迁证和户口迁移证;二是与前夫分开,单独立户。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需要开具迁出证明和迁入手续,具体规定可咨询当地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若要回迁原籍,需取得当地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迁入的证明,并在现户籍所在地开具迁出证明,最后持相关材料到女方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迁入手续。
法律分析
离婚后户口怎么办,有两个办法:一个是回原籍,拿着原籍派出所同意签发的户口准迁表去户籍部门办理准迁证(需要有原籍单位或者村委同意接收的证明和离婚协议书),然后在现在户籍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二是把户口和前夫分开,单独立户。虽然还是一个户口地址,但是户口在法律意义上是分开了。
一、离婚后户口迁出手续怎么办理
1.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
《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2.办理迁入手续。
《户口登记条例》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3.不同省区对户口迁移手续问题还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如果不明白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亦可到当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
二、离婚后户口回迁应依以下程序办理:
首先,要取得当地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迁入的证明。
其次,要到现在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因此,在取得迁入地集体经济组织准许迁入的证明后,张某应到现在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公安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
最后,应持相关材料到女方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迁入手续。《户口登记条例》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因此,张某应在规定时间内持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拟落户的张某娘家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同意迁入的证明,到拟迁入落户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办理迁入手续。
结语
离婚后,户口迁移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回到原籍,先去原籍派出所办理准迁证,然后在现在的户籍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另一种是分开户口,单独立户,虽然地址相同,但在法律上是分开的。具体办理程序包括:1.在现户籍地开具迁出证明;2.办理迁入手续;3.根据不同地区的规定,办理具体的迁移手续。如果对户口迁移手续不清楚,可以咨询当地公安户口登记机关。对于户口回迁,需要取得当地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迁入的证明,然后在现户籍所在地开具迁出证明,最后凭相关材料到女方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迁入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法人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十四条 法人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法人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十六条 登记机关应当依法及时公示法人登记的有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