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部保安护送缴款规定每次按固定路线至财务缴款。
1. 每次陪同前应向监控中心报告出发时间、自己姓名(工号)、收银员姓名(工号)、每次陪同结束应再次向监控中心报告。
2. 陪同期间,保安员绝不可接触钱款,陪同至财务后,应向收银人员、财务人员确认护送结束后,才能离开。
3. 陪同期间,保安员应保持高度注意力,观察行进情况和所遇的周边人群情况。
如发觉异常或任何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监控中心报告,等待支援或接受指示下一步行动。
4. 再次陪同结束后,应让收银员和财务部人员在表"保安部缴款签到 单"上签字认可( 16)。
物业部缴款签到单记录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