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原则上是可以的,只要户口迁移经迁入地的公安机关户籍部门批准,相关手续办结并签发新的居民户口簿后就可以申请办理(或者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需要提醒的是,户口迁移后不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公安机关会在身份证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 第五条 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1、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2、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3、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4、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