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一、委托(受托)任务及内容:
乙方:网络智能电表(带费控)(220/380 1.5(6)A)共计(55)只的制作安装,网络智能电表(带费控)(100 1.5(6)A)共计(15)只的制作安装的施工建设工作,且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二、委托方式:
按施工要求进行包工包料。
三、甲方责任:
1、有关土地的征用、障碍物拆迁、通道及树木砍伐、青苗赔偿、弱电措施等地方性工作。
2、帮助乙方解决施工时性住房及堆放材料的场地及施工方便等有关事项。
3、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及施工顺利进行,甲方应派出工地代表1-2名,对乙方工作进行质量监督,办理签证手续。
4、甲方派出的工地代表,应对甲方承担责任,若因甲方责任造成乙方施工图中被迫误工、停工、连续三天以上时工期按实际影响天数顺延。
四、乙方责任:
1、负责本工程材料的加工运输、安装等工作。
2、施工中必须跨越的高低压线路及危害工安全的停电联系报批及其它与本工程有关的联系工作。
3、乙方必须按施工要求进行施工,质量达到电力相关规程标准要求,若因施工不良造成的事故或返工,其责任和费用由乙方负责。
4、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本工程的安装任务,不得拖延。
5、若是乙方原因造成误工及经济损失时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6、整个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由乙方自己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五、其他事项:
1、在施工途中如遇设计需要变更时,由甲方通知设计单位赴现场解决,变更后引起的费用增加部分由甲方另行增付。
2、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工程材料涨价费用增加部分由甲方另行增付。
3、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影响乙方施工进度时,竣工时期按实际影响天数顺延。
4、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六、工期与验收:
1、乙方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尽快安排施工与作业申报,开始施工,工程全部完成后交付使用。
2、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甲方收到通知后十天内组织人员进行验收,逾期不办则按工程验收合格处理。
3、如因乙方施工质量不良,造成运行后的故障,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4、乙方负责壹年期内免费保修。
5、竣工时间年月日完成。
七、合同价款及付款和结账方法:
1、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
2、付款和结账方法:乙方工程全部实施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结算发票,甲方按合同总价款一次性支付工程总额的90%,质保期满后支付剩余10%。
八、合同的生效和分数:
1、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2、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工程保修期满,合同签订价款结清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附加条款:
协议条款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因执行协议同发生争议,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