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是头等大事,关系到社会和谐、家庭幸福、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危问题。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学生年龄尚小,处理突发事故的能力较差,特别是上学、放学路上和滞留校园的安全问题应引起家长的高度重视。因此,学校为了要求家长(监护人)切实履行好监护责任和准时接送学生上学、放学,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特与家长(监护人)签订如下协议:
甲方: __学校
乙方: 家长学生
第一条 甲方的.义务及权利
1、按国家教育方针开课,正确教育学生,履行《教育法》和《教师法》中相关义务和权利,为教育对象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2、加强校园环境建设,确保孩子在校各方面安全和身心健康发展。
3、为跑读学生提供安全保障机制,在正常教学期间,严禁跑读生私自离开学校。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及权利
1、家长督促孩子按时到校,并要求家长准时接送学生上学、放学,确保孩子来校、回家途中的安全。上学、放学路途中的安全必须由家长(监护人)负全部责任;
2、不得托付任何人接送孩子,孩子不得单独骑乘任何车辆到校上学,乙方使用任何车辆接送学生出现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若有特殊情况,需与学校或班主任取得联系,学生在校外安全一切由乙方负责。
3、家长(监护人)必须根据放学时间准时接学生离开校园(除值日生、家长或监护人等待外),不准学生在校园滞留,否则,发生安全事故或引起的相关安全事故,由家长(监护人)负全部责任;
4、学生不得擅自离校,有事需向班主任书面请假。学生擅自离校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有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从签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学生离开甲方学校。
甲方签章
乙方家长签字:
班主任签字
乙方学生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