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尤其是免除农业税以后,乡村干部的职能将由行政性向服务性转变。为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推进乡村干部职能的转变,需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规范可行的乡村基层干部工作职责,明确乡村干部应该做什么,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乡村干部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乡村工作项目纷繁复杂,工作分散性大、流动性大,有必要制定一整套规范可行的乡村基层干部工作职责,以便于加强对乡村基层干部的管理工作。要以整体、全局出发,用系统论的方法作指导,对乡村基层干部各个岗位的工作性质、难易程度、责任轻重、工作量大小作至面分析、评价的基础上来制订,以弥补当前各个岗位责任制中亮严不一的缺陷,使岗位责任制得到深化和发展,趋向规范化、标准化,为搞好乡村工作管理奠定基础。同时要根据乡村基层干部各岗位的要求,要有针对性地培训干部,也促使乡村基层干部加强自身修养,努力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以便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一、乡村基层干部履行职能现状
乡村组织机构是最基层的一级政府,而政府机构是实施政府职能的'主体,政府职能是行政机关依法对国家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时应承担的职责和所发挥的功能、作用,反映着国家行政管理的基本内容和活动方向,是公共行政的本质表现。
1、当前乡村基层干部工作的主要职能(或工作内容)。
乡村基层干部是乡村政府机构内部的工作人员,是履行政府职能的具体实践者,要依法对国家事务和社会公共事物进行管理,做到依法行政,规范管理。
首先,要必须办强乡村政府规范化建设。所谓乡村政府规范化建设,就是依据民主、法治、科学的原则,做到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制度,通过制度规范管理者的行为,通过管理者依法行政,照章办事,推动工作开展,从而形成乡村政府工作决策程序科学合理、部门职责明确,工作人员高效服务的良好运行机制。乡村政府规划化建设的核心是依法建制、规范管理、转变职能、服务群众,其中,服务群众是乡村政府规范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乡村规范化建设的具体做法,一是依法建制。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因地制宜地制定乡村政府的各项具体工作制度,使政府工作有章可循。这些工作制度包括:政府工作规范、决策程序与议事规则;部门设置和职责任务;组织和个人行为准则;考核、奖惩、监督和管理办法、各项服务措施等一系列制度。二是规范管理。建好制度后,政府工作机关和工作人员要照章办事,依法行政,用制度规范自身行为,严禁滥用职能,以权代法,侵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三是转变职能。乡村政府要逐步实现以领导就是指挥到领导就是服务的转变。在各项工作中,要强化服务意识,突出服务职能,提高办事效率。
其次,要切实改变政府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提高政府职能部门工作队员的能力素质和服务水平。政府职能部门是为农民群众服务的重要窗口,为农民群众提供良好的服务。
一要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增强服务意识。要摆正与群众的关系,积极主动地为群众服务,不能无所作为、消极等待,更不能采用简单粗暴、强迫命令的方式对待群众。
二要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服务技能。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各项专业技能,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使群众得到高质量的服务。
三要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做到照章办事,依法行政。通过制定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规范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奖惩制度等,使工作有章可循。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时,必须依法办事,不得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利益。
四要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要进行政务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评议权和监督权。有关政策、办事程序、办事期限、办事结果等群众关心的事情都要通过一定形式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的批语和监督。
公开后,要重视意见反馈工作,认真倾听、虚心接受群众的批评,做到有错必纠,并把处理结果公之于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