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运交通安全责任书
甲方: (下称甲方)
乙方:浙K 车辆驾驶员 (下称乙方)
X年春运自1月26日开始至3月7日结束,为期40天。为加强春运安全管理,落实春运安全责任,提高春运参与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减少交通事故隐患,确保春运工作安全、顺利、圆满完成。本公司特与参加春运的相关客运车辆驾驶员签订如下责任书:
1、甲方在春运前对参加春运的车辆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大检查,做好春运交通安全工作。
2、乙方在2X年发生过特、重大交通事故并负有责任或本次记分周期交通违法行为:超速行驶50%的、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记分达到12分的驾驶人,不得参加春运。
3、春运期间未经公司聘用人员一律不准参加春运,已聘用的驾驶员必须参加交警部门组织的“春运集中安全教育”学习,没有春运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记录卡的一律不得参加春运。
4、驾驶员必须遵纪守法,不准疲劳驾驶、开英雄车、酒后驾驶、超载、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
5、春运期间乙方要精心维护车辆,按时参加安全门例检。保持车辆技术良好,记录仪正常使用。
6、乙方在春运期间不履行责任的,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甲方要给予乙方处罚。
7、本责任书有效期为X年01月26日 至X年03月07日。
甲方(代表): 乙方:
X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