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1、刑法分则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有7个条文设置了7种死罪:(1)背叛国家罪;(2)分裂国家罪;(3)武装叛乱、暴乱罪;(4)投敌叛变罪;(5)间谍罪;(6)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7)资敌罪。
2、刑法分则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有6个条文设置了6种死罪:(1)放火罪;(2)决水罪;(3)爆炸罪;(4)投毒罪;(5)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6)破坏交通工具罪;(7)破坏交通设施罪;(8)破坏电力设备罪;(9)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10)劫持航空器罪;(11)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12)非法买卖、运输核材料罪;(13)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罪(14)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3、刑法分则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有2个条文:(1)生产销售假药罪;(2)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4、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有5个条文设置了5种死罪:(1)故意杀人罪;(2)故意伤害罪;(3)强奸罪;(4)绑架罪;(5)拐卖妇女、儿童罪。
5、刑法分则第五章侵犯财产罪,有1个条文设置了1种死罪:抢劫罪。
6、刑法分则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有1个条文设置了1种死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7、刑法分则第七章危害国防利益罪,用2个条文设置了2种死罪: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
8、刑法分则第八章贪污贿赂罪,用1个条文设置了1种死罪:贪污罪。
9、刑法分则第十章军人违反职责罪,用9个条文设置了9种死罪:战时违抗命令罪;隐瞒、谎报军情罪;拒传、假传军令罪;投降罪;战时临阵脱逃罪;军人叛逃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战时造谣惑众罪;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战时残害居民、掠夺居民财物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