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金融诈骗立案标准为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构成数额较大的,可以予以立案。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或巨大或特别巨大”。
2、《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一、在一般情况下,互联网金融诈骗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情况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作为手段,骗取公私财物,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行为;
情况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冒“互联网金融”或者通过互联网金融平台,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对于金融诈骗罪,指的是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或者金融机构信用,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