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是为了正确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根据《民法典》《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等相关的法律,结合审判实践而制定的规定,修正以后,自2021年的1月1日起开始实施。本规定对民间借贷涉及到的一些问题都做了详细的规定。其中明确规定:2020年8月20日之后新受理的一审民间借贷案件,借贷合同成立于2020年8月20日之前,当事人请求适用当时的司法解释计算自合同成立到2020年8月19日的利息部分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对于自2020年8月20日到借款返还之日的利息部分,适用起诉时本规定的利率保护标准计算。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最高法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