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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变更负责人的相关规定

2023-09-23 来源:画鸵萌宠网

公司变更登记是指公司改变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等事项的登记。未经核准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变更登记事项,否则应承担法律责任。分公司负责人变更登记需要提交一系列材料,包括申请书、身份证明、委托书、营业执照等。变更负责人的程序包括受理审查、核准和领取执照办理其他证件变更。

法律分析

一、什么是公司变更登记

公司变更登记是指公司改变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企业类型、注册资本、营业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登记。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经核准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变更登记事项,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分公司负责人变更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

1、隶属公司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3、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申请书内填写);

4、分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和全部副本(原件);

5、隶属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免职文件(原件1份,可在申请书内填写);

6、分公司新任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注:(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分公司申请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2)《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变更登记附表-负责人信息》可以登陆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网。

(3)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三、分公司变更负责人的程序有哪些

1、受理审查。

2、核准。

3、领取执照办理其他证件变更

结语

公司变更登记是指公司改变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企业类型、注册资本、营业期限等事项的登记。变更登记需向原公司机关申请,未经核准擅自变更将承担法律责任。分公司负责人变更登记需提交隶属公司盖章的申请书、经办人身份证明、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申请登记委托书、分公司营业执照、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免职文件以及新任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变更登记程序包括受理审查、核准和办理其他证件变更。详情可登录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网查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2017修订):第八章 权益保护 第五十三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不得违约拖欠中小企业的货物、工程、服务款项。

中小企业有权要求拖欠方支付拖欠款并要求对拖欠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 第二十七条 乡镇企业应当按照市场需要和国家产业政策,合理调整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加强技术改造,不断采用先进的技术、生产工艺和设备,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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