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不可以变更成有限公司。
个人独资企业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如下:
1、设立依据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有两个基本法律特征即股东人数的唯一性和股东责任的有限性。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而设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调整和规范。而个人独资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而设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调整和规范,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不是独立的法律主体,个人独资企业的企业主仍以自然人身份从事经济活动。
2、投资主体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
3、出资方式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寿可以用货币信分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而个人独资企业对出资形式来作出任何强制性规定。
4、承担责任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仅在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情况下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5、税收征缴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按照税务规定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而个人独资企业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只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