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发生工伤用人单位应当承担以下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生活不能自理的陪护费;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其他。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一、未签合同员工发生工伤如何赔偿
未签劳动合同发生工伤,只要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劳动者有权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全部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再由用人单位偿还。
二、过期两个月的工伤保险还有效么
工伤保险费过期两个月未缴纳,工伤保险基金在发生工伤事故后不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然后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
三、工伤保险待遇由谁支付?
劳动者的工伤保险待遇一般是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来支付的,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主要由用人单位来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包括: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其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