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及土地转让的流程。条件包括缴纳土地费、完成投资开发、经批准准予转让等。法律依据是《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土地转让的流程包括转让方报材料和受让方报材料。转让方需提供土地证、出让合同、税务证明等,受让方需提供项目批复、企业法人证明等。
法律分析
一、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有哪些
1、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有:
(1)全部缴纳了土地有偿使用费并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按照有偿使用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应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规定比例;属于成片开发的应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3)经批准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九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第二十四条,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人或者共有人,享有该建筑物、附着物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
二、土地转让的流程有哪些
1、转让方须报材料
(1)原土地证或土地证明材料
(2)原土地出让合同
(3)上缴税务局的土地增值税证明材料
(4)土地评估报告
(5)图件资料
(6)土地转让专项审计报告
(7)营业税上缴证明材料
2、受让方须报材料
(1)项目批复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材料等
(3)上缴财局契税证明
(4)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的符合规划的图件资料
结语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包括:1.缴纳土地使用费并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2.按合同约定完成投资开发;3.具备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4.经批准准予转让,需办理出让手续并缴纳出让金。相关法律依据为《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土地转让的流程中,转让方需提供土地证或证明材料、出让合同、土地增值税证明等;受让方需提供项目批复原件、企业法人证明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二节 房地产转让 第四十三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用地 第一节 土地使用权出让 第十五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书面出让合同。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用地 第一节 土地使用权出让 第二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