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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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拥有产权或处理权的. 市 县 镇 的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作使用。
二、租期从20xx年5月5日起至20xx年5月4日止(即12个月)。
三、该房屋每年租金为人民币30000元整,乙方租金形式为半年付,半年租金为15000元整,甲方须开具(收据或发票)给乙方。
四、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3000元履约保证金和室内财物押金,上述保证金和押金合同期满后退还乙方。
五、甲方应承担房屋工程质量及维修的责任,乙方也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室内财物毁坏,应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