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西安市物价局紧紧围绕“建强创佳”目标,积极履行“定规则、当裁判、搞服务”的职能,按照年初部署的价格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勤奋努力,踏实工作。为使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我局充分发挥目标管理责任制功能,对照目标,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从而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现将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和开展目标管理责任制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运用经营城市理念,支持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
根据经营城市理念,着眼发展,围绕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做了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深化城市供水价格体制改革。在调查测算的基础上,起草了全市水价改革五年规划(草案)及相关说明,经市长办公会讨论批准,4月上旬召开了西安市水价改革五年规划听证会,聘请消费者代表、用水大户代表、经营者代表、专家、学者及市政府有关部门代表共27名,通过新闻媒体征集,参加旁听代表15名,就方案的重要性、可行性,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进行了较充分的论证。听证会后,起草了我市水价改革的请示,经市政府同意,现已上报省物价局。
二是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深入拆迁现尝建筑垃圾厂,了解运营情况。对生活垃圾收费成本进行了调查、审核和论证,制定了《西安市生活垃圾收费改革方案》(讨论稿),已上报市政府。
三是积极支持企业发展。积极与有关方面协调,解决了西郊热电厂上年度一期上网电量及结算电价问题,为企业增收450万元。并多次向省物价局汇报,积极为其二期机组的上网电价及供热价格争取有利政策,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对天然气公司、煤气公司提出收取有关设施维护费的报告进行了实地考察和测算,制定了我市天然气、煤气管网维护费收费标准,标准实行后企业和消费者双方均反映良好。四是为城市建设争取资金。?先后向省物价局汇报了我市几个重要建设项目存在的资金短缺情况,上报了收取西安高架快速干道、东站立交工程、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费及调整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的请示,为筹集城建资金,缓解资金匮乏的状况做出了积极的`努力。
(二)履行定规则职能,加强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认真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加强价格法制建设。我局起草的《西安市政府制定价格暂行规定》经市政府批准,以市长令11号颁布,从7月1日起施行;根据国家发改委颁布的《价格决策听证实施办法》,重新修改了《西安市价格决策听证实施细则》,已从6月1日起执行。为规范价格执法行为,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权利,根据国家发改委《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文件精神,制定了《西安市物价检查所价格违法案件陈述、申辩暂行办法》。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我市住宅小区居民用电计费标准存在一些问题,长期以来未得到解决,造成物业公司与居民之间收缴矛盾尖锐,群众投诉较多。对此,我们深入小区调查研究,认真听取物业公司和业主的意见,制发了《住宅小区公共用电电量分摊计算表》,理顺了计费中存在的问题,使费用的收缴逐步透明,受到各方面的好评。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深化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今年又放开了涉及各类宾馆、饭店、招待所服务收费和一般性临展、临演、临赛门票价格管理权限,由经营者根据市场情况自主定价。?
第二,加强“热点”价格的监管。一是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为促进我市医疗技术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在继续全面落实新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经请示省物价局同意,调整了陕西省森工医院和西安市八院的部分医疗服务收费标准;会同市卫生局进行收费等级评定工作,制定了9家非营利性医院的特需病房价格。二是严格自制药剂价格管理。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市级医疗机构自制药剂价格进行严格审核,上半年共审定了市四院、市五院、中心医院、儿童医院、军工三院等医院共86种自配制剂价格;对药品、消毒材料等146种(类)价格,按规定及时办理了备案手续;针对群众反映药品价格虚高问题,下发了《关于加强药品价格管理的通知》,明确了国家药品价格政策,提出了加强监管的具体措施,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起到了稳定药品价格、维护群众利益的作用。三是加强教育收费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教育收费秩序,我们对全市各类高中的教育成本进行了核算,并借鉴外地经验,会同市教育、财政部门起草了高中择校生实行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三限”政策的请示,5月下旬省物价局批准下发了《关于我省普通高级中学择校生实行“三限”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下发后,我们会同市教育局及时制定下发了有关实施意见。同时经省物价局批准,确定了我市11所省级重点高中择校生收费最高限额,制定了14所改制学校收费标准以及4所小学少儿日托管理班收费标准。四是适时调整旅游参观点门票价格。为促进我市旅游业健康发展,针对部分旅游参观点门票价格偏低的情况,适度调整了翠华山森林公园、大兴善寺等门票价格。
(三)整饬市场价格秩序,营造规范有序的价格环境?
一是严格《收费许可证》制度。3、4月份,组织进行了我市XX年度《收费许可证》年审工作,共涉及55个部门,收费项目386项(其中行政性186项,事业性200项),共审验《收费许可证》4765个,审验率达91.2%(其中市本级审验率为98.3%)。通过审验,全市取消收费项目17项,降低收费标准43个,由行政事业性转经营性收费15项,查出有乱收费行为的单位109个,违纪金额106.5万元,减轻企业及群众负担近1000万元。还完成了物业管理收费年度审验工作,通过审验,摸清了全市物业收费的底数,强化了对收费单位的管理,规范了物业收费秩序。
二是深化价费公示工作。继续巩固和完善涉农价费公示制度,全市涉农十区县151个乡镇(街道办)全部实行了涉农价费公示,2418个行政村、2636个行政事业单位也基本实现了公示,全市共设立涉农价费公示牌5804个。会同市教育局落实了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全市6201所中小学校、幼儿园已建立公示制度的占90%以上。对全市170家物业公司,400多名物业收费员进行培训,考试合格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收费。
三是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加强节日期间市场价格检查,对一些大型商尝超市借节日之机利用打折、回赠等手段进行价格欺诈的行为予以告诫和查处;加强春运期间交通运输等价格检查,召开了春运期间交通运输价格警示会以及对外来务工人员收费警示会,从源头上减少乱收费行为的发生;以区县为主、市级抽查的方式对全市农业供水、供电价格和农机服务、农民建房收费等进行专项检查,有效遏制了涉农收费的混乱状况;开展机动车辆和路桥收费专项检查,在短短两周时间基本完成十三个区县交通局、交警队、农机站等23个单位的调查取证工作;目前全市正在开展越权定价行为专项检查,已完成了自查、复查阶段的各项任务,进入整改阶段。截止5月底,市物价检查所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359起,查出违法所得金额92.46万元。
二、目标管理责任制工作情况
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在开展目标管理责任制工作中,我局始终将目标管理责任制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各级“一把手”均作为目标管理工作主要负责人,亲抓亲管。今年我局的目标管理责任制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各党组成员均为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本部门目标管理责任制主要负责人,均做为目标管理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这就为有效开展目标管理责任制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工作基础,形成我局目标管理责任制工作“一把手”负总责,各分管局长按照工作分工,分别对所辖部门实施目标责任制管理,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工作负全责的工作机构。
在制定目标任务时我局采取两个步骤:一是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制定我局主体目标;二是各部门紧紧围绕我局主体目标,根据工作职能分解主体目标并制定分目标和子目标。~年,根据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我局制定了8个方面的目标任务,并将其分解成为75条工作重点,各部门结合75条工作重点相继建立完善分目标,部门工作人员结合分目标,集体研究制定各子目标,至此各级目标健全完备。在建立各级目标任务的同时,结合目标任务内容,按各部门职能划分及部门内部各工作人员所承担工作分类,将各目标任务逐项分解至各部门及各工作人员,使确立的各项目标任务均有对应的责任主体,以杜绝出现工作漏洞。
按照目标管理责任制工作分工,局长对分管局长及直管部门;各分管局长对所辖分管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工作人员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实行逐级管理和监督,按照分管和责任主体所承担的各项目标任务,对其实施和完成情况,进行工作指导和检查落实,行使管理监督权,并承担相应责任。在组织形式上,局机关形成了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三种形式的管理制度和局考评领导小组——局考评办公室——处室考评员三级网络的考核体系,结合完善的工作制度使局内各项工作分工不分家,形成群策群力、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下半年拟重点做好以下几项目标任务:
1、继续做好价格改革工作。一是积极与省局联系,认真做好配合工作,促进我市水价改革方案早日出台;制定自来水的趸售价格方案。二是进一步理顺集中供热价格,探索对居民住宅小区供热价格管理的新办法。三是抓紧筹备,及早召开西安市城市生活垃圾收费价格听证会。
2、认真做好价费监管工作。一是继续会同卫生部门对全市医院进行等级评定,做好各医院特需病房收费标准的审核。二是继续加强药品价格管理,降低虚高定价,重点研究中标药品价格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其价格核定办法。三是全面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继续推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制度,增强医疗服务收费的透明度。四是规范全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秩序,开展“价格进社区”活动。
3、加强价格法制建设。一是与《民办教育促进法》相衔接,尽快出台《西安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以规范我市社会力量办学收费行为。二是根据国家建设部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西安市经济适用房价格管理实施细则》。三是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尽快制定《西安市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四是抓紧《西安市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审核管理办法》的出台,为调定价提供科学依据。
4、抓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一是继续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认真办理群众投诉举报,提高价格举报工作质量和效率。二是按照年初工作计划,完成外来务工收费、教育收费、环境保护和卫生防疫等价格专项检查工作,维护市场价格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