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婚前一方继承的财产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但是房屋物权以登记发生效力,一方在婚后将房屋加上另一方名字的行为,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赠与以房屋登记发生效力,该房屋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