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承接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大力弘扬伟大脱贫攻坚精神,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健全工作机制,调整政策措施,做实基础工作,巩固拓展78492名贫困人口脱贫、119个贫困村出列成果,守牢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脱贫人口“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水平不断巩固提升,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547元,同比增加16.2%,脱贫人口收入不断增加,群众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认可度和满意度不断提升。
一、20xx年工作情况
(一)强化责任担当,坚决扛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责任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高位推进工作开展。健全组织架构体系。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镇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工作责任制,及时调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体系,建立市级领导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实现市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联系乡村振兴重点村全覆盖。调整、组建市乡两级乡村振兴指挥部,组建乡村振兴工作专班,构建统一高效的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议事协调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工作开展。协调制定《天门市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天发〔20xx〕14号),保持过渡期内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推动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先后协调召开2次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和10次专题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十四五”规划。加大财政投入,20xx年财政投入衔接资金共2.83亿元,其中本级资金投入1.60亿元,比20xx年增长463万元。强化历年中央、省各类反馈问题整改,3个方面11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二是压实部门责任,保持工作力度不减。坚持领导力量不变、五级书记一起抓不变、党委主体责任不变、纪委监委监督责任不变,健全市委领导、乡镇抓落实、行业部门主管的工作机制,完善和优化延续脱贫攻坚日常巡察、定期暗访、业务督导、交叉检查的督查督导机制,持续压紧压实各部门责任。完善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办法,明确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作为重点纳入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实绩考核范围,切实将巩固脱贫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统筹起来,确保考核力度和工作成色不减。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问责追责的重要参考,倒逼各项任务落实落细。
三是强化帮扶责任,发挥驻村帮扶作用。严格落实选派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要求,共选派驻村第一书记228人,驻村工作队160个,驻村工作队员489人,驻点村232个。切实做到118个脱贫村、38个集体经济薄弱村一村一队一书记,59个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村一村一书记。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建立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每月履职责任清单和工作纪实制,实行派出单位与驻点乡镇“双向评议”制度,落实责任、项目、资金“三个捆绑”。驻村工作紧紧围绕强组织固根基、稳脱贫防返贫、兴产业助发展、抓治理促和谐、办实事解难题等开展帮扶,取得了较好成效。
(二)聚焦政策落实,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一是扎实推进政策衔接。在保持主要帮扶政策稳定的前提下,全面梳理、优化脱贫攻坚以来出台的有关政策,按照“延续、调整、优化、新出台”思路,落实好各项帮扶政策。针对脱贫出列村整体发展水平相对较低、脱贫户自我发展能力相对较弱、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艰巨繁重的实际,及时研究出台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等政策性文件,明确了工作重点、工作措施和目标任务。
二是扎实开展教育帮扶。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责任制,全面落实资助政策,以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精准资助为重点,实现学生资助“学段全覆盖、对象无遗漏、资助最优先、标准最高档”。积极落实“雨露计划”,发放春季“雨露计划”金额172.5万元,资助1150人;发放秋季“雨露计划”金额186万元,资助1240人。全面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大农村教师补充、培训力度,今年招考引进教师375名,实施市级培训项目20个。全面推进“市管校聘”,全年合理流动教师400余人,实现城乡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投入资金5300余万元维修改造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校舍,切实改善办学条件。
三是扎实做好健康帮扶。会同市医保局制定《关于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目前正在征求意见阶段。严格执行健康扶贫政策,继续落实“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保障,实现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参保政府资助全覆盖。推进大病救治,大病救治病种继续保持30种,目前已组织救治大病患者36人。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72466名常驻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困难户进行了签约、建档、年度免费体检;为其中的17448名慢病人员每季度至少提供1次随访服务。在全市所有医疗机构落实先诊疗后付费、“一票制、一站式”结算。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扎实开展了“323”健康问题攻坚行动。全面加强乡村医疗体系建设,12个乡镇卫生院新建主体工程全部完工;所有行政村均建成标准化卫生室,组织200余名在职村医提升学历,订单定向培养大学生村医30名。
四是扎实保障住房安全。持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20xx年已完成危房改造131户,拨付改造资金235万元。持续抓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农村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共完成304790户农村房屋排查。健全“农户日常自查、村定期排查、镇随机巡查、市监督抽查”的农房安全隐患动态监测制度,定期开展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回头看”,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五是扎实保障饮水安全。健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施管护制度,出台农村供水规范化水厂评价标准,深入推进农村供水体制改革,进一步巩固拓展农村饮水安全成果,补齐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短板,确保农村供水安全长期稳定。目前,全市已实现自来水“村村通、湾湾通”,全市脱贫人口用水均达到安全标准。
(三)紧扣工作落实,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一是健全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出台关于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加强对易返贫致贫人口的常态化监测和帮扶,采取农户自主申报、基层干部摸排、部门筛查预警“三种方式”,以收入状况变化、“两不愁三保障”为重点组织开展防止返贫集中监测帮扶行动,健全完善监测工作机制,强化监测预警响应,真正实现了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截至目前,动态调整后,全市监测对象1231户3569人,其中脱贫不稳定户411户1137人,边缘易致贫户808户2390人,突发困难户12户42人。
二是持续加强产业、就业帮扶。发展壮大特色产业。进一步完善产业奖补政策,确保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资金规模占比不低于50%。制定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支持特色产业发展的支持政策,扶持龙头企业带动脱贫人口进行规模化、标准化生产,鼓励脱贫户扩大产业规模。截至目前,脱贫户发展特色产业达到8197户,基本实现在家有劳动能力的脱贫户全覆盖。切实加强金融帮扶。按照“能贷尽贷”原则,加强小额信贷。截至目前,全市扶贫小额贷款存量1307户5648.82万元。20xx年新增扶贫小额贷款户数897户、4113万元,累计户贷率35.98%,累计户贷量4.58万元。大力推进消费帮扶。截至12月底,全市消费帮扶采购金额1273.82万元。积极促进务工就业。发挥龙头企业、就业帮扶车间和公益性岗位作用,多渠道促进脱贫人口就业。截至目前,全市脱贫户中外出务工人员达到26461人,其中市内务工6134人。
三是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坚持以乡村建设行动为抓手,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推动实现农村水、电、路、通讯提档升级,促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事业稳步提升,切实有效改善相对落后的社会事业条件。将“推进精准扶贫与乡村振兴衔接,补齐乡村基础设施短板”作为党史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重点项目,切实解决了一批群众“急难愁盼”的突出问题。20xx年统筹安排94个村实施衔接资金项目417个,总投资7318.4万元,涉及25个乡镇94个村(其中51个出列贫困村实施项目300个;43个非贫困村实施项目117个)。
四是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明确“部门指导、乡镇主导、村级引导”分级分类管理主体,加大对农村公路、桥梁涵闸等基础设施和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扶贫资产的管护力度,扎实开展扶贫资产清理、登记、确权及移交,确保资产管住不流失、管活提效益、管好促发展。截至12月21日,共清理核查扶贫项目资产6778个,涉及项目总投资96091.258155万元,形成项目资产94347.590682万元。已确权资产94347.590682万元,占形成项目资产的100%。
五是扎实开展省内区域协作帮扶。加强与十堰市茅箭区交流互动与协作帮扶,分别于今年7月和11月实现交流互访并签订区域协作合同。落实财政资金500万元,支持茅箭区建设蜂旅融合产业园。强化消费帮扶对接,推动茅箭区优质农产品进入天门消费扶贫馆,支持湖北红日子、湖北领尚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积极参与茅箭区农业产业合作。
二、存在的短板和弱项
总体来看,天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顺利,但在实际推进过程中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阻力,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受市乡村换届、机构改革等因素的影响,部分工作衔接落实有难度,如人居环境整治、厕所革命等工作。二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各项工作覆盖面广,行业部门专业化程度高,任务分解沟通协调机制尚需完善,部门联动有待加强。
三、20xx年下一步打算
20xx年,我们将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市第九次党代会和“两会”精神为引领,坚持以思想破冰引领乡村振兴突围,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帮扶、确保脱贫群众稳定增收、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上持续发力,确保我市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
(一)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帮扶上持续发力。一是动态帮扶监测户。通过“线上、线下”比对核实,找准监测对象,坚持精神和物质“双重扶持”、增加收入和减少支出“两线发力”,做到动态监测、动态帮扶、动态清零。二是巩固发展出列村。实施党建促乡村振兴,抓好新上任村干部和新选派驻村工作队培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监管。三是教育引导脱贫户。以建党100周年伟大成就引导脱贫群众感恩奋进,加强脱贫群众现代农业技术、职业技能培训和新型职业农民、致富带头人培训,夯实脱贫质效。
(二)在确保脱贫群众稳定增收上持续发力。一是坚持抓龙头引领。持续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带领群众闯市场。二是坚持抓产品销售。持续实施电商帮扶和消费帮扶,不断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确保产品卖得出、价钱好。三是坚持抓务工就业。不断拓宽群众就业渠道,促进农村脱贫劳动力更加充分稳定就业。
(三)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上持续发力。一是切实做到平稳转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部署要求,平稳有序做好扶贫系统机构职能调整优化工作,加强乡村振兴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大力弘扬伟大的脱贫攻坚精神,激励干部担当新使命、展现新作为。二是做好项目资金衔接。结合我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和相关行业规划,进一步做好项目储备,加强衔接资金和项目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扎实推进乡村建设。进一步完善乡村建设行动方案,明确具体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常态化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不断改善乡村基础设施条件,统筹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让广大群众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