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姓名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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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姓名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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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二条 乙方承担的劳务内容,要求为:作为金羽驾校湖南商学院点负责人,招聘兼职人员并带队宣传驾校的优惠政策,对有报考驾校想法的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扩大驾校知名度。
第三条 乙方提供劳务的方式为:在湖南商学院摆点发传单进行宣传,对大一学生进行下班宣传,对大二大三大四学生以进宿舍楼发传单的形式进行宣传,张贴广告和横幅。
第四条 甲方认为,根据乙方目前的健康状况,能依据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约定的劳务内容、要求、方式为甲方提供劳务,乙方也愿意承担所约定劳务。
第五条 乙方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
第六条 甲方支付乙方劳务报酬的标准、方式、时间:从20xx年10月21日起开始,每个月21日结算发放劳务报酬。劳务报酬的标准为:底薪2500元/月,提成100元/人,兼职人员10元/小时。劳务报仇的方式:现金或银行转账。
第七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一、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协商一致的;
二、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的。
第八条 甲、乙双方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需提前一周通知另一方。
第九条 本协议终止、解除后,乙方应在一周内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并附书面说明。
第十条 依据本协议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约定终止或解除本协议,双方互不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湖南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