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 以下称甲方)
转让方: 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友好协商”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现就甲方房屋转让给乙方一事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转让标的物:本合同签订时,《职工产权房屋置换补偿安置协议》中所规定乙方应享有的权益及承担的义务,其合同编号 号。
第二条:转让价格:合计人民币
第三条:付款方式:合同签订时,乙方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其它约定:
(1)、甲方保证签订的《职工产权房屋置换补偿安置协议》(合同编号 )中所规定的权益及承担的义务由乙方独自享有并承担,该协议名下的房屋无共有权人,也不存在与第三人发生任何纠纷,如有纠纷,因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并承担。
(2)、甲方收到转让款时,合同编号 号的《职工产权房屋置换补偿安置协议》中所规定乙方应享有的权益和权利及义务,随之转移于乙方拥有,未领取的过渡费归乙方领取并享有。
(3)、甲方必须出面协调履行有关合同编号 号的《职工产权房屋置换补偿安置协议》的有关事宜时,甲方应该积极配合乙方。
(4)、本协议由作为湖南省天心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公证人。
第五条:本合同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诚实履行,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时生效,双方各持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