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根据《中华方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房屋位于广州市白云区金沙洲横沙村卷西大街号,共五层。现委托乙方独家全权代理出租,乙方代理甲方出租房屋时,甲方授权委托乙方与承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书》,并收取相关租赁押金及租金、水、电、管理费、煤气、有线电视费等费用。
第二条:甲方保证为拥有该物业的合法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交纳相关费用并提供相关证明,保证出租行为的合法性,甲方承诺系本合同全部收益的所有人,若出现甲方以外的其他人员提出异议,均由甲方处理,乙方不再作出任何解释或经济补偿。
第三条 :代理租赁期限为 5 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条 乙方对甲方物业进行调查评估,并经甲方确认,无论房屋是否已出租,乙方均每月固定向甲方缴纳租金,其租金为人民币4000.00 元/月(¥:4000.00 元/月)。乙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出租的套间价格进行调整而无需告知乙方,实际出租费用所得归乙方所有。
第五条本合同签订时,甲方应向乙方出具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的结算清单或相关证明,并将钥匙、费用存折、门禁卡等移交于乙方,由乙方缴纳上述费用。
第六条 甲方应提供姓名、住址、联系电话、有效身份证件给乙方;甲方用于收取房屋租金帐号/卡号为: 户名: ,开户银行。乙方按月将租金存入甲方账户。
第七条 合同期内乙方每年支付甲方 12 个月租金。每月 30 日前向甲方交付房屋租金。
第八条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为甲方提供一条龙服务,包括咨询、出租、退租、物业费用跟踪监督服务。如出现水电设施故障,其维修责任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其他故障维修或房屋修缮则双方另行协商。
第九条乙方可对房屋进行必要的装修和添置物品,如空调、电视机、热水器、家具等,所有费用由乙方支付,租赁结束后不再拆除,折旧费用按免租一个月执行。
第十条甲乙双方不得无故违约提前终止合同,若甲方在租约期内要求终止合同,则需向乙方支付余下租期按¥20__.00元/月计算的违约金;若乙方在租约期内终止合同,乙方在甲方房屋安装的所有设施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及计算折旧费。
第十一条 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房屋损坏或代理租赁业务不能正常履行时,所产生损失由甲方负责,合同终止。
第十二条 合同期满,双方协商同意后,可按本合同条款延续一年。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