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购买监控设备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设备型号及数量:
人工费用600元整(车费往返300元,住宿2天100元,工费200元)
注:以上产品为含税产品
以上器材总价值:人民币(大写)陆仟陆百元整(¥6600.00元)
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乙方提供的产品应保证质量,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并提供产品相关证明。产品应按照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执行,当有冲突时,执行国家和行业标准。
三、包装标准:纸箱原包装。
四、交货期及交货方式:(已付货)
五、付款方式:银行汇款
六、产品保修、技术支持、售后服务
1、产品自交货之日起三年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保修三年。
2、产品在保修期过后发生故障,乙方继续负责维修,只收成本费。
3、甲方负责现场的安装调试工作,乙方派一名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指导安装。
4、如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故障,甲方首先确认后,与乙方沟通进行设备维修。
5、售后服务电话:0451-
七、 以下情况,不属于保修范围:
a) 因用户搬运、使用和管理不当而损坏的。
b) 因异常电压、火灾等外部因素而损坏的。
c) 未按说明书上的注意事项和要求使用的。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双方应严格按合同执行,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