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权的相关成语是:三三五五、十十五五、阿权膴仕。
五权的拼音是:wǔ quán。注音是:ㄨˇㄑㄨㄢˊ。结构是:五(独体结构)权(左右结构)。
五权的具体解释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为您介绍:
一、引证解释 【点此查看五权详细内容】
⒈谓治军治国应权衡之五事。引《荀子·议兵》:“无欲将而恶废,无急胜而忘败,无威内而轻外,无见其利而不顾其害,凡虑事欲孰而用财欲泰。夫是之谓五权。”《逸周书·五权》:“五权:一曰地,地以权民;二曰物,物以权官;三曰鄙,鄙以权庶;四曰刑,刑以权常;五曰食,食以权爵。”⒉五种重量单位。引《汉书·律历志上》:“权者,銖、两、斤、钧、石也……五权之制,以义立之,以物钧之。”《隋书·律历志上》:“二十四銖为两。十六两为斤。三十斤为钧。四钧为石。五权谨矣。”⒊指民国时中央政府的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考试权、监察权。引孙中山《五权宪法》:“五权宪法,分立法、司法、行政、弹劾、考试五权,各个独立。”
二、网友释义
五权:分有治国五事、五种计量单位、国民政府五权宪法。1.谓治军治国应权衡之五事。《荀子·议兵》:“无欲将而恶废,无急胜而忘败,无威内而轻外,无见其利而不顾其害,凡虑事欲孰而用财欲泰。夫是之谓五权。”《逸周书·五权》:“五权:一曰地,地以权民;二曰物,物以权官;三曰鄙,鄙以权庶;四曰刑,刑以权常;五曰食,食以权爵。”2.五种重量单位。《汉书·律历志上》:“权者,铢、两、斤、钧、石也……五权之制,以义立之,以物钧之。”《隋书·律历志上》:“十黍为絫。而五权从此起。十絫为一铢。二十四铢为两。十六两为斤。三十斤为钧。四钧为石。五权谨矣。”3.指民国时中央政府的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考试权、监察权。孙中山《五权宪法》:“五权宪法,分立法、司法、行政、弹劾、考试五权,各个独立。”
三、汉语大词典
(1).谓治军治国应权衡之五事。《荀子·议兵》:“无欲将而恶废,无急胜而忘败,无威内而轻外,无见其利而不顾其害,凡虑事欲孰而用财欲泰。夫是之谓五权。”《逸周书·五权》:“五权:一曰地,地以权民;二曰物,物以权官;三曰鄙,鄙以权庶;四曰刑,刑以权常;五曰食,食以权爵。”(2).五种重量单位。《汉书·律历志上》:“权者,铢、两、斤、钧、石也……五权之制,以义立之,以物钧之。”《隋书·律历志上》:“二十四铢为两。十六两为斤。三十斤为钧。四钧为石。五权谨矣。”(3).指民国时中央政府的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考试权、监察权。孙中山《五权宪法》:“五权宪法,分立法、司法、行政、弹劾、考试五权,各个独立。”
四、其他释义
1.谓治军治国应权衡之五事。2.五种重量单位。3.指民国时中央政府的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考试权﹑监察权。
五、关于五权的词语
权力、权威与正当性 权利救济请求权 五权宪法 五权分立 五权 五五
六、关于五权的造句
1、门内北边设招待室,又东辕门悬“五权宪法”匾。
2、南京国民政府师承孙中山五权宪法思想,创立了包括司法院在内的五院。
3、吴敦义先赴不幸罹难的高雄市前镇区竹东里前里长陈进发家中慰问,随后到三多派出所、高雄市消防局苓雅分队与五权小学,检视前进指挥所,并慰问救灾团队。
4、民主意识之启蒙虽有仁人义士力主从上而下之尝试,但效果甚微,以至鼓吹三民主义、五权分立的孙文都要委身于军阀、苏俄。
5、南京国民政府实行五权分立的五院体制。
6、它直接继承了孙中山“五权宪法”思想的核心要素,即实行权能分别。造就万能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