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电力管理部门依法对电力企业和用户执行电力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规定, 收电费是供电部门的事,只是受供电部门的委托对其代收电费。所以,当在为供电部门代理收电费的行为中遇到了问题,导致不能正常行使代理行为时,只能与供电部门协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第五十六条 电力管理部门依法对电力企业和用户执行电力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二条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