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年满16周岁有劳动能力。从事繁重体力劳动的,还必须是年满18周岁的劳动者。劳动者依法享有自主择业的权利,劳动者需年满十六周岁且有劳动能力。劳动者年满十六周岁,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的,可凭本人身份证件,通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职业中介机构介绍或直接联系用人单位等渠道求职。因此劳动者必须是有劳动能力年满16周岁的劳动者,但从事繁重体力劳动的,还必须是年满18周岁的劳动者。这表明,年满18周岁的劳动者达到了订立劳动合同的条件;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劳动者依照相关法律有关规章及劳动合同的约定,在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以订立劳动合同。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订立劳动合同,其不属于劳动者之列。
劳动能力是人进行生产活动的能力,包括体力和脑力两个方面,是体力和脑力的总和;是劳动者以自己的行为依法行使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的能力,即法律上所指的劳动行为能力。劳动行为能力丧失者意味着其不再具有劳动的能力。在法医学实践中常需要对工伤事故、交通事故及伤害案件中的受伤者、患有精神障碍者进行劳动能力的评定。
法律依据:
《劳动法》
第十五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章,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