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前车突然刹车,后车没有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后车追尾是后车的责任;2、前车的刹车灯如果因故障不亮,导致后车看不到前车的刹车信号而追尾,前车应承担次要责任;3、后车刹住了,但前车向后溜车导致追尾事故,那前车全责;4、前车违章变道行驶,有压线、加塞的情况,在前车还没有完成变道动作就发生追尾事故,前车全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时,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车速低于每小时100公里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可以适当缩短,但最小距离不得少于5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