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不退药不违法,但如果药品质量有问题,药店拒绝退药是违法的。除药品质量原因外,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药品一经售出不得退换。销售药品应符合规定,包括处方审核、调配、核对,告知有效期和煎服方法,提供代煎服务等。企业应公布监督电话,处理投诉并报告不良反应信息。如发现严重质量问题,应追回药品并报告监管部门。
法律分析
药店不让退药不违法。药品跟一般的商品不一样,因此不可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来看,也不适用相应的无理由退货规定。如果退药是因为药品质量有问题的,那么药店不退就是违法的;如果是因为其他原因要求退药的,药店不退药就是合法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除药品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售出,不得退换。
销售药品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处方经执业药师审核后方可调配;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但经处方医师更正或者重新签字确认的,可以调配;调配处方后经过核对方可销售。
2、处方审核、调配、核对人员应当在处方上签字或者盖章,并按照有关规定保存处方或者其复印件。
3、销售近效期药品应当向顾客告知有效期。
4、销售中药饮片做到计量准确,并告知煎服方法及注意事项;提供中药饮片代煎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公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电话,设置顾客意见簿,及时处理顾客对药品质量的投诉。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的规定,收集、报告药品不良反应信息。企业发现已售出药品有严重质量问题,应当及时采取措施追回药品并做好记录,同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结语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药店不让退药并不违法。药品与一般商品不同,不适用无理由退货规定。除药品质量问题外,一经售出的药品不得退换。销售药品应当符合相关要求,包括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等环节。药店还应公布监督电话、处理投诉,并按规定收集、报告药品不良反应信息。如发现严重质量问题,应追回药品并向监管部门报告。
法律依据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七十三条,除药品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售出,不得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