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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投诉强行拆房行为

来源:画鸵萌宠网

合法维权:非法强拆违反法律,拆迁人可采取以下途径:1.向房管部门举报,要求负责;2.向公安机关报案,调查处理违法犯罪行为;3.向拆迁部门申请行政复议,要求重新审查拆迁行为合法性;4.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拆迁行为并赔偿损失。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十六条。强制拆除农村违章建筑需满足条件:乡镇政府发出决定文件,当事人未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未在期限内改正违法行为。

法律分析

如果强行拆房的情况属于非法暴力强制性拆除,拆迁人可以采取以下途径进行投诉举报:

1. 向当地房管部门举报。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拆迁人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如果被拆迁人遭受非法暴力强制性拆除,房管部门应该对此负责。

2. 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拆迁人的行为属于违法犯罪行为,拆迁人可以报案自保,公安机关会对此进行调查处理。

3. 向拆迁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拆迁人认为拆迁部门的拆迁行为不当,可以向拆迁部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要求拆迁部门重新审查拆迁行为是否合法。

4. 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拆迁人的拆迁行为已经构成违法行为,拆迁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撤销拆迁行为并赔偿损失。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六条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二、强制拆除农村违章建筑应符合什么条件

1、乡镇政府应发出停止建设或限期改正的行政决定文件;

2、当事人没有对上述行政决定申请行政复议,也没有提起行政诉讼;

3、当事人未按照上述行政决定在期限内改正其违法行为,符合条件时,乡镇政府机关有权强制拆除当事人建设的违章建筑。

结语

合理维权,维护合法权益。对于非法暴力强制性拆除,拆迁人可通过向房管部门举报、向公安机关报案、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等途径维权。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和第十六条,被征收人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同时,强制拆除农村违章建筑也需满足乡镇政府的行政决定文件、当事人未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并在规定期限内未改正违法行为的条件下进行。维权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修正):第二章 行政赔偿 第三节 赔偿程序 第九条 赔偿义务机关有本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本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但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修正):第二章 行政赔偿 第三节 赔偿程序 第十三条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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