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证明的要求和办理流程:先在村或居委会出具意见并盖章,然后到镇或区民政办公室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即可申请助学金。贫困证明需明确贷款人姓名与身份证一致,不得涂改或出现错别字。有效的公章包括乡(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市民政局、居委会等,村民委员会和单位公章无效。贫困证明需明示“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请国家贷款”字样。书写需用材料纸或文稿纸,钢笔或水性笔,圆珠笔无效。
法律分析
可以去村或居委先出意见,盖上公章,然后到镇或区民政办公室出具意见,加盖公章就行了,就可以去学校申请助学金。
1、贫困证明主要用于办理国家针对贫困群体救助帮扶的一些政策,如普通居民办理低保,大学生办理助学贷款等。一般由民政部门出具。
2、贫困证明中要求明文出现贷款人名字,并且要求与本人身份证上的名字完全一致,不能用同音字、不规范简写字代替,不能有错别字。贷款人名字不得涂改。
3、贫困证明要求加盖家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公章,或更高一级主管部门公章。其中有效的公章有:乡(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市民政局。城市居民可以是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社区公章。注意村民委员会的公章无效、单位公章无效。贫困证明尽量不出现两个或以上公章。
4、贫困证明中明文出现“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请国家贷款”字样。
5、贫困证明要求用材料纸或文稿纸,且用钢笔或水性笔书写,用圆珠笔书写无效。
拓展延伸
村委会开出的困难证明为何遭遇镇民政局的拒绝?
村委会开出的困难证明遭遇镇民政局的拒绝可能有多种原因。首先,可能是因为村委会开具的困难证明存在不准确或不完整的信息,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申请人的困难情况。其次,镇民政局可能对村委会的信任度不高,认为其开具的困难证明缺乏可靠性或存在潜在的舞弊行为。此外,可能存在行政程序上的问题,如村委会未按规定的程序提交申请,或者镇民政局对困难证明的审核标准与村委会不一致。总之,需要进一步调查和沟通,以确定具体的原因并寻求解决方案。
结语
通过村或居委会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再到镇或区民政办公室办理贫困证明,可以顺利申请助学金。在申请贫困证明时,需要确保贷款人名字与身份证上的名字完全一致,避免使用同音字或不规范简写字。同时,贫困证明需要加盖家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公章或更高一级主管部门公章,注意村民委员会和单位公章无效。贫困证明中要明确表明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请国家贷款。在办理过程中,若遇到村委会开具的困难证明被镇民政局拒绝的情况,可能是因为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信任度不高,或存在行政程序上的问题。因此,需要进一步调查和沟通,以找到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修正):第二章 行政赔偿 第三节 赔偿程序 第九条 赔偿义务机关有本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修正):第二章 行政赔偿 第三节 赔偿程序 第十一条 赔偿请求人根据受到的不同损害,可以同时提出数项赔偿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七章 审理和判决 第二节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七十四条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但不撤销行政行为:
(一)行政行为依法应当撤销,但撤销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二)行政行为程序轻微违法,但对原告权利不产生实际影响的。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不需要撤销或者判决履行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
(一)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
(二)被告改变原违法行政行为,原告仍要求确认原行政行为违法的;
(三)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判决履行没有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