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示接受遗赠的方式具体如下:
1、向部分继承人作出接受遗赠的口头表示;
2、出示接受遗赠确认书等书面文件;
3、通过公证的方式表示;
4、实际占有房屋即可视为接受遗赠;
5、向法院提起诉讼。
接受遗赠的期限具体如下:
1、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若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2、两个月的期限是从受遗赠人“知道”自己受遗赠开始计算。即不知遗嘱存在的,则不受时间限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