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不一定会判离,法院认定夫妻感情完全破裂的才会判决离婚。家庭关系是个复杂的关系,牵扯到众多因素,虽然法条有明确规定判决离婚的标准,但在此标准之内,法院也有权利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相应的判决规范。
起诉离婚判不离的解决方式是:
第一,原告可以在第一次判不离后,等六个月,再次起诉离婚。
第二,如果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原告可以马上再次起诉离婚。
第三,向上级人民法院上诉。
离婚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的方式进行。协议离婚要求男女双方自愿离婚,达成离婚协议书,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诉讼离婚要求原告要持起诉状,收集夫妻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到法院起诉离婚的步骤为:
1、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副本和证据材料;
2、法院予以立案受理;
3、法院开庭审理,进行法庭调查和辩论;
4、由法院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离婚的判决。
离婚后的子女关系:
(1)离婚不影响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
(2)未成年子女和父母一方生活,但父母双方均为其监护人,关于该子女与哪一方共同生活以下列方式确定:
①双方达成协议的依协议
②达不成协议的由法院判决: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3)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支付子女的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
(4)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