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遗嘱无效的情形有:
1、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3、伪造的遗嘱无效;
4、遗嘱被篡改,篡改内容无效。
遗嘱继承的分配原则:
1、均分原则,即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均等;
2、照顾原则,即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 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适当多分遗产;
3、特殊原则,即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分配适当的遗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第十九条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