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的取证方法包括调取相关证据材料如注册登记资料、劳动合同,审计鉴定报告,物证等,同时需询问犯罪嫌疑人的动机、手段、赃物去向等,根据《刑法》规定,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定罪处罚。
法律分析
职务侵占罪如何取证
(1)调取有关被害单位的企业注册登记资料和劳动合同,证实犯罪嫌疑人的职务、身份的证据材料,以确定犯罪主体。
(2)犯罪嫌疑人所占有的财物是否为利用职务上便利的证据材料。
(3)调取财物账目等有关犯罪对象和数额的证据,并由司法会计审计部门作出审计鉴定报告。
(4)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段,收集相关的物证,如用来平帐的假发票,伪造、变造的有关帐目的凭证等。
(5)犯罪嫌疑人所侵占财物的去向的证据材料,如挥霍、还债等。
(6)追缴的赃款、赃物,根据需要进行拍照固定证据,并由估价部门对赃物作出估价鉴定。
(7)有必要的对提取的文字材料进行文字鉴定。
(8)询问案件涉及的参与人、知情人、关系人,获取案件有关事实和证据。
(9)审讯犯罪嫌疑人,应问清:
1、犯罪的动机、目的;
2、犯罪的手段、方法,重点在于是否利用职务之便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有;
3、犯罪的时间、地点、次数、作案过程;
4、赃款、赃物的去向;
5、有共同犯罪的问清预谋、分工情况,区分地位、作用,确认分赃情况等。
《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结语
职务侵占罪的取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调取企业注册登记资料和劳动合同,确定犯罪主体;查明犯罪嫌疑人利用职务上便利占有财物的证据;调取财物账目等相关证据,由司法会计审计部门进行审计鉴定;收集与犯罪手段相关的物证;获取犯罪嫌疑人侵占财物的去向证据;拍照固定追缴的赃款、赃物,并由估价部门进行估价鉴定;对提取的文字材料进行鉴定;询问涉案人员,了解案件事实和证据;审讯犯罪嫌疑人,详细了解犯罪动机、手段、时间、地点等情况。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的定罪处罚根据数额大小不同而有所区别,同时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有此行为的,将依法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四章 附 则 第三百八十八条 本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1998年5月14日发布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35号)和2007年10月25日发布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修正案》(公安部令第95号)同时废止。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四章 附 则 第三百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可以使用电子签名、电子指纹捺印技术制作电子笔录等材料,可以使用电子印章制作法律文书。对案件当事人进行电子签名、电子指纹捺印的过程,公安机关应当同步录音录像。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二节 讯问犯罪嫌疑人 第二百零九条 对犯罪嫌疑人供述的犯罪事实、无罪或者罪轻的事实、申辩和反证,以及犯罪嫌疑人提供的证明自己无罪、罪轻的证据,公安机关应当认真核查;对有关证据,无论是否采信,都应当如实记录、妥善保管,并连同核查情况附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