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遗嘱人拥有多份内容相互矛盾的遗嘱时,若其中一份为公证遗嘱,则最后一份公证遗嘱将被视为有效;若没有公证遗嘱,则最后一份普通遗嘱将被视为有效。遗嘱是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遗嘱人在生前按法律规定的方式对个人财产或其他事务进行处理,并在遗嘱人去世时生效的法律行为。
法律分析
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拓展延伸
遗嘱纠纷:如何解决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
解决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纠纷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首先,需要梳理和比较各份遗嘱的内容,确定具体的冲突点。其次,查看遗嘱的签署日期和法律要求,了解哪个版本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遗嘱中没有明确规定冲突解决的方式,可以考虑通过调解、和解或争议解决程序来达成一致。如果争议无法解决,可能需要诉诸法院,让法官根据相关法律和证据作出裁决。重要的是,寻求专业的法律咨询和代理,以确保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结语
在解决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纠纷时,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首先,梳理和比较各份遗嘱的内容,确定冲突点。其次,查看签署日期和法律要求,确定有效的遗嘱版本。如果未明确解决冲突的方式,可考虑调解、和解或争议解决程序。若争议无法解决,可能需诉诸法院,由法官根据法律和证据作出裁决。重要的是,寻求专业法律咨询和代理,确保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