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财务收支不入账是违反财务制度的行为,但是现在许多地方都已经实行了村级财务乡镇统一管理,收支不入账的情况已经大为减少,这不是追究法律责任的问题。如果村委会成员在收支不入账的过程中,将村集体的财产据为己有,数额超过了贪污罪或者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