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经营权出租是指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效存在前提条件下,和不改变土地所有权权属性质与主体种类、土地用途的基础上,将全部或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一、农村土地流转是怎么规定的
农村土地流转一般指土地流转。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将土地进行流转的,应当签订流转合同。土地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2)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位置、面积、质量等级;
(3)流转期限和起止日期;
(4)承包土地的用途;
(5)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6)承包价款和支付方式;
(7)违约责任。
另外,土地承包经营权凡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采取转包、租赁、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土地流转合同要经过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鉴证。有条件的经双方同意,可由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二、农村土地可以互换吗
农村土地可以互换。互换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定形式之一,但是,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采取互换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互换土地应呈报发包方备案不是互换土地合同效力的必要要件。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呈报发包方备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条
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三条
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可以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