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网络上的侮辱与现实中的侮辱要承担相同的法律责任。即如果侮辱情节较轻,被害人可以要求其停止侵害,恢复名誉,并赔偿损失。如果侮辱情节严重,涉嫌构成侮辱罪的,可申请追究侵害人的刑事责任。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人们在享受互联网社交便利的同时,应当依法谨慎行使自己的权利。微信用户有权在其朋友圈内正当、合法地表达观点或发表其评论,但微信聊天记录、朋友圈发布内容可在诉讼中作为证据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