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其健康状况,如果购买重疾险时已经有脑损伤病史,应当在保险合同中进行说明并且得到保险公司确认。如果保险公司在理赔时发现被保险人隐瞒了病史,则可以拒绝理赔。但是,如果被保险人是在购买保险时并不知道自己已经患有脑损伤,或者保险公司没有在保险合同中明确排除脑损伤风险,则被保险人应当得到正当的保险赔偿。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十五条: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其健康状况和其他应当告知的情况。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保险法》第三十五条:保险合同成立后,被保险人不应当故意造成保险标的或者保险利益的损失。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保险标的或者保险利益的损失的,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七条:保险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未明确排除的风险,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并不知道的,保险人不得以未知风险为由拒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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