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车祸诉讼费收费的标准:
1、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元的部分,按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0.5%支付。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九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调解申请后,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日期开始调解:
(一)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
(二)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
(三)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
(四)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调解申请时已超过前款规定的时间,调解自受理调解申请之日起开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调解开始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